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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7-06-06 19:58:52 浏览量:1613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1日至11月4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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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1日至11月4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9日,市委巡视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市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市公安局党委完全赞同、全部接受。按照市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市公安局党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四个第一”理念、推动首都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营造首都公安机关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推进巡视整改有序开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公安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党委扩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市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和全局工作例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和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全警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市委巡视组要求,迅速将巡视反馈意见印发局属单位党委,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聚焦问题、强化担当,切实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市公安局党委成立由王小洪同志任组长,姜良栋、高煜、衡晓帆、马燕军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推动整改落实。王小洪同志积极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整改方案亲自指导、亲自审定,重大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先后4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市公安局巡视整改办充分发挥统筹牵动作用,建立并依托工作例会和工作周报制度,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局属单位党委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针对市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在深刻反思、逐条梳理的基础上,迅速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将3类11项问题细化为65个具体任务,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整改时限,倒排工作进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13个整改任务牵头单位主动对号入座,逐条细化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每件问题、每项任务到人、到岗。市公安局巡视整改办每周汇总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传导压力督促整改。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过程管控。市公安局党委明确提出,要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局属单位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作为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公安局巡视整改办在每周全局工作例会上均要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并先后3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改重点和难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及时带队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调研式督导,现场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整改计划。市公安局督察总队牵动两级督察部门,围绕“规范执法”和“窗口服务”等专项整改工作,聚焦重点环节、推进力度和整改成效,共组织督导检查500多次,确保巡视整改不留死角、没有盲区。

  (五)注重标本兼治,固化整改成果。整改工作中,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账单化推进、项目化落实”与制度化建设同步,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快速整改到位;对于问题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坚持标本兼治,明确阶段性目标,创造条件推进整改。局属单位累计召开专项整改推进会58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4个、专项治理4项;修订制度规范30项,新出台制度规范102项,坚持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

  二、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确保市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逐条纠正、逐项落实

  市公安局党委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一些重要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1)推进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的创新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协同发展、共建共享、优势互补、联动防控、一体运行”的思路,更加注重高位统筹、机制建设、科技引领与能力提升,创新推动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二是组织召开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出台《关于建立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联席会商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立足常态化、实战化、一体化、规范化,从跨区域执法保障、警务运行机制、服务民生等方面创新突破,深入、务实推进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

  (2)对缓解和治理首都交通拥堵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堵点挂账治理,着力提升拥堵路口路段通行能力。制定出台《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缓堵工作暨“三整顿、两提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17年全市道路交通堵点乱点治理台账》、《“203+N”处堵点乱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召开全局2017年缓堵工作暨“三整顿、两提升”综合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大会,重点围绕“两区、一线、三环路”和“203+N”堵点乱点,大力推进堵点挂账治理。二是加大对违规行驶、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规范路口、路段通行秩序和路侧停车秩序。制定出台《示范路口创建评选工作方案》、《路侧停车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机场周边高速公路违法停车打击工作专项方案》、《地铁城铁站点周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个性化整治方案,针对乱停车、闯禁行、涉牌等易致堵致乱的重点违法,以“203+N”处堵点乱点和180条停车示范街为重点,充分运用罚、扣、拘、拖等手段,大力整顿路口通行秩序、路侧停车秩序,强力推进秩序整治。三是强化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勤务制度改革,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健全完善“科技巡逻+定点执勤”勤务模式,着力实现警力警情动态匹配、投量投向科学调配。以事故报警、拥堵报警、事故重复报警、事故处警平均用时4项指标为主要参数,定期开展道路交通运行分析评估,有针对性地调整交通勤务工作;出台122处警考核工作方案,重点对事故处警平均用时、事故重复报警两项直接反映事故处理情况的数据指标进行监测。2017年以来,全市接交通事故报警起数同比下降7.8%,接拥堵报警起数同比下降25.2%。四是不断推进交通设施系统改造,着力提升道路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及精细化管理水平。研究制定了《北京市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准化设置手册》和《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提升改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标志设施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完成600余套山寨标志清理工作,对1310余套标志进行了优化;推进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排查信号灯控路口3375处,制定出台《关于改造提升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意见》和《北京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指导原则》,按照“远近结合、分批分次”改造原则,率先启动重点区域、重点线路的交通信号系统改造提升工作。

  (3)深化公安改革措施有待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市局机关机构编制优化调整。坚持做精机关、做专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着力形成党委领导、警种主建、专业攻坚、属地主责的体制机制新格局。从理顺事权关系、明确职能定位入手,对市局机构总量精简29%,使核心职能和专业攻坚作用得到强化,初步实现了纵向压缩指挥层级、横向强化合成作战的工作目标。二是研究形成了《关于推动属地分局机构编制优化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分局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警力编制等内容进行反复测算研究,向市编办专题报告。目前,在以海淀分局和大兴分局为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分局机构编制调整。三是研究制定了《首都公安改革项目验收办法》和《公安改革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等一系列项目评估验收文件,为进一步把好改革项目验收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奠定了基础。四是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局范围内推行加强刑事执法工作的10项具体工作措施,推动执法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

  2.关于“主动为民服务意识还要加强”的问题

  (1)受立案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要求,修订完善《受案立案工作规定(试行)》,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升级执法办案平台,完善了以全程管理、分权控制、网上监督和同步预警为重点的全局网上受案立案监督管理体系。二是立足规范执法标准化、流程化、要素化、精细化要求,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公安局受案立案工作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逐一细化了接报案、受立案环节程序规定及具体操作流程。三是固化完善“法制大讲堂”、抽考抽测、旁听庭审等专项培训形式,加强对全局基层领导干部、一线民警受立案相关规定的培训考核,确保基层领导和民警能够熟练掌握应知应会内容,提升全警规范执法能力。四是紧紧抓住“警、案、人、物、卷”等执法活动五个关键要素,通过电话回访、网上巡查、调取现场执法记录、实地检查、不予立案复核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受案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受案立案初始环节的跟踪督导、常态监督和动态管控。

  (2)经济案件侦破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覆盖经侦办案全流程的《经侦系统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受立案工作指引》《经侦系统受案立案监督工作规定》,建立了《经侦接警受案登记电子台账》《经侦来访咨询事项电子台账》《经侦来访咨询登记表》,从常见案件管辖规定、立案审查、集体议案、案件审核等多个方面明确了职责任务。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案件经营,开展深度打击,努力打好“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强化部门协作、事前预防和事后打击一体化运作,真正形成打防管控一体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定出台《北京市公安局信用卡类案件办案指引》,从证明方法、证明对象、证明标准等方面予以细化,并积极开展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四是与市金融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北京市公安局非法集资类案件办案指引》、《非法开贩银行卡案件执法办案指南》和《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办案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证据要点和证据标准,规范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办理流程。五是制定出台《关于办理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管辖问题调整的通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执法办案手册》、《关于协助做好管控涉案账户和提供涉案线索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持续推进“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和“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建设,强化科技信息化对打击防范工作的支撑;以全链条全方位打击、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为原则,加强专案侦查重点攻坚,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立体化防范宣传,打防并举,坚决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态势。2016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08名,同比上升426%,累计冻结全国涉案账户74万余个、止付资金11.88亿元,分别占全国冻结总量的90%和80%以上。2017年以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4054起(含受理警情及110既遂警情),同比下降38.9%;破案369起,同比上升93.2%;抓获犯罪嫌疑人224人,同比上升85.1%;人民群众财产损失1.94亿元,同比下降63.3%;冻结止付涉案账号16.4万个;冻结止付涉案资金3.03亿元。

  (3)为民服务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窗口服务专项教育整顿,采取集中督察、暗访督察、网上督察等形式,加大对各类服务窗口的视频巡检和实地检查,一线民警的为民服务意识显著提升。深入开展户政窗口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问题摸排整改,并通过服务窗口公示、网上解读、电话咨询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二是以创新窗口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等方面为重点,梳理总结各系统、各部门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完善工作规范、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窗口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三是采取搭建互联网“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和北京居住微信公众号、增加办证设备、开展业务培训、延长办证时间、拓宽办证条件、简化业务流程、缩减4类证明材料等便民措施,提升了居住证服务管理水平。目前,全市日均办理量已由最初不足5000张上升到近3万张,工作效率提高了6倍。四是按照推进 “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关系民生的户籍、出入境、消防、交通等领域,在2016年推出40项服务措施的基础上,主动跟踪了解企业和群众日趋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于3月份集中推出10项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群众对首都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五是针对市委巡视反馈的政策把握不一致、部门间缺乏有效沟通等问题,统一了38类办证常见问题处理意见和答复口径,保证了全市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健全完善窗口岗位责任制,强化民警服务意识养成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了民警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3.关于“执法规范化水平与群众期待尚有差距”的问题

  (1)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成果,制定办案指南和证据标准,修订完善《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执法标准和处罚幅度,建立民警办案终身责任制,加大日常执法的检查力度,确保一线民警规范执法。二是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民主监督机制,积极拓展行政处罚文书公开类别,推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在各分局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健全‘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的执法办案机制,积极推行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落实对执法办案全要素、全流程、全封闭监督。四是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无禁区”“无特殊”的坚决态度,从严查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违规问题,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2)个别具有审批权部门权力运行机制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以群众利益为导向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2016年以来全局共查处执法环节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11起12人,“不作为”“慢作为”违纪案件6起7人。二是针对个别部门违法违纪问题多发的情况,逐一进行走访调研,逐一进行帮扶指导,初步构建了完整严密的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对科信部门,结合市局机构改革,将其原有机构一分为三,分别并入指挥部、办公室和警保部门,相关职能予以优化、权力进行分解;对消防部门,健全完善了现役干部亲属从业信息采集比对、执法及群众举报回访、出台21项行政审批便民利民措施、审批流程全程监管、向社会公开消防执法“七个决不允许”和消防审批“十项承诺”等制度机制;对出入境部门,通过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分解权力流程、工号专人专用、定期轮岗及强化网络、群众和内部监督等做法,强化对加急证件办理等廉政风险的发现及预防监督。三是结合警务改革和机构调整,组织具体涉及审批权的警保、治安、交管、人口和环食药旅等部门,逐一梳理相应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研究制定公开公示、分解制约、交叉审批、强化监督、双轨并行、人岗交流等针对性防控措施,强化制度执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二)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大力加强方面

  1.关于“市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有效的党建工作机制尚未形成”的问题

  (1)理论学习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精神,进一步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组织制定了《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17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明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配发学习记录本,建立学习考勤统计、定期汇总通报制度。二是强化理论武装。依托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基层组织生活,推动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党建工作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市局党委《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若干制度的意见》,逐级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7年责任书》,细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纪实制度,逐级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加大“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执纪问责力度,形成确责、督责、考责的闭环责任体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修订完善两级党委会工作规则,推行议事决策清单,实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体化运行”,确保各级党组织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适应机构编制优化调整,及时出台《关于规范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的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规范和健全基层组织设置运行,依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管理系统开展网上巡检、问题通报和强化实地检查,确保组织生活制度得到刚性执行。四是继续固化党支部工作法总结评选和宣传推广,引导基层党支部当好“小郎中”、用好“处方权”;严格规范开展经常性党员民主评议,促进广大党员民警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固化完善重大安保战时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深化“杰出民警工作室”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北京榜样·最美警察”推选,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工作热情,推动组织生活更加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业务。五是制定出台了《2017年度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市局2017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依托党校阵地,举办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培训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全员履职培训;开发市局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在线测试系统,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政治素质测试制度,努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党建理论水平。

  (3)一些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堵塞风险漏洞,做好问题整改”为着力点,组织纪检干部分片包干深入重点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下基层”专项调研,全力查找风险漏洞,逐项严密防控措施,强化对高风险岗位的监督管理。二是重点对出入境管理总队加急证件办理、消防系统工程产品审核验收、科信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剖析,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规范,严密审批流程,坚决防止公权失范。三是在关键节点、关键时间重申纪律要求,加强教育提醒。紧紧围绕首都公安改革、高峰论坛、“两节”、“两会”安保等各项市局中心工作,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现场监督。

  (4)“文山会海”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严控数量规模、严格审批环节、严把质量实效”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和会议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公安局公文处理办法》和《北京市公安局会议管理办法》,细化精文简会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求对内容相近的发文要加强统筹综合,能归并的尽量归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各类会议提倡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召开,并严格会议申报审批,严控会议规模和会议时间。二是制定下发《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对市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撰写、会后督办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实行会议记录双人双轨制,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整理等工作。三是针对部分局属单位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对《市局行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市局办公室对行政办公会议的监督检查权,同时着手设计制作统一的行政办公会议专用记录本,建立检查通报机制。

  2.关于“选人用人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制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民主推荐任职考察工作纪实》、《考察文书档案制作移交查阅借阅制度》和《干部考察工作规范》等5项制度,有力提升了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按照“比选择优”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设计,确保“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方针的落实。三是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深入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对发现漏报、隐瞒不报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坚决落实“凡提必核”,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坚决中止选拔任用程序。

  3.关于“市局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不能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问题

  (1)案件量纪标准把握不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纪律处分量纪基本原则、基本处理标准参考指标。二是规范纪律处分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审理文书制作示范标准模板,建立由专人负责的案件研究、全程记录并留档备查的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细化调卷检查工作标准,明确考核办法,强化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四是进一步规范对全局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实时检查及专项检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2)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工作意见》,提出“精确管理、精准监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十六字工作要求,作为落实好“四种形态”的具体举措。2016年共审结违纪案件114起119人,其中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90人,重处分28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人。二是修订完善《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办法》,通过集中培训、召开片会、电话指导等方式,牵动指导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规范使用谈话函询的处置方式,注重发挥谈话函询突出作用。三是坚持以执纪审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认真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运用问题线索“五种处置方式”,细化、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并对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开展监督、管理。四是加强违纪案件统计分析,努力做到问题线索、违纪案件台账数据完整,表述准确,全程跟踪管理,特别是对问题线索、违纪案件中关键节点全面统计,体现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3)“基层纪检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与市属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在没有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和设置纪检部门的部门,探索推行“联合派驻制”,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拟定出台《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规范》,定期向所属党委、纪委汇报监督职责履行情况,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对所在党组织的监督作用。

  (4)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核查处置情况

  整改情况:按照市纪委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认真梳理分析市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的109件群众信访和91件问题线索,分别由市局纪委、政治部、督察总队、警保部、法制总队等部门集中力量,快查快办。截至目前,109件群众信访均已办结,问题线索已经办结89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之中。在已经办结问题线索中,经查属实立案审查7起,涉及违纪违法民警13人。

  4.关于“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大力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作为基础,组织全局基层党支部广泛开展“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大讨论活动,印发《首都公安民警应知应会廉政规定图解》,开办手机“微学堂”,开展网上答题竞赛,充分激发广大党员民警的学习热情。坚持把“做”作为关键,广泛组织“两学一做我带头、重大任务当先锋”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坚持“四个第一”理念,全力做好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用实际行动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二是准确把握广大民警的思想脉搏和网络时代思想文化传播特点,创新推进以微博、微信和微视频为载体的“三微”思想政治工作。市局“正警事儿”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领军作用,先后推出了一大批生动性、感染力强的作品,成为全国公安最有影响力的网上宣传阵地之一;局属单位开通“北京交警”“首都网警”“海淀公安”等80余个微博微信账号,微言大义强宣传、见微知著树形象、无微不至送温暖,汇聚起了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强大声势;持续接力宣传“时代楷模”高宝来先进事迹,深化“杰出民警工作室”创建和“北京榜样·最美警察”、首都公安“杰出青年卫士”评选表彰,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和激励队伍。三是坚决维护民警的执法尊严,制定出台《关于办理妨害公务刑事案件有关工作指导的意见》,加大执法培训和社会宣传力度,健全维权联动机制,不断提升依法维权水平。2016年办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642起,为849名民警进行了维权,依法处理了974名侵害民警执法权益人员,为敢于负责的民警负责、为敢于担当的民警担当。四是全面推进“休闲驿站”、“心理减压室”、健康食堂建设,严格落实体检、复诊、健康“一帮一”,举办第十七届警体运动会,有效缓解民警工作和精神压力。

  (三)在内部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对国有资产和下属社团组织监管不力方面

  1.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1)有的财务预决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修订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局属单位修订完善本单位、本部门财务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初步形成规范、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为规范全局经济活动和会计行为、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积极督促指导相关基层单位等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完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财务预决算管理,做好年度经费预算的落实和分配。

  (2)有的往来款项核算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将涉及往来款项及时进行了清理。强化两级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对到期、逾期的及时清理,严格按照“一借一清、随借随清”,坚决杜绝往来款项核算混乱问题的发生。

  (3)有的使用假发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三家涉及单位对不合规票据进行了更换,除个别供货商因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处理、公司注销外,其余票据均已更换完毕。针对涉及的相关线索,对相关社会人员追究了法律责任。二是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培训班,学习税务知识和发票验证方法。对报销票据严格审核把关,及时上网查询票据真伪。

  (4)有的使用现金方式发放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保安总公司制定出台《保安员工资管理发放办法》,全面使用银行卡发放保安员工资,杜绝使用现金的形式发放工资。

  (5)有的财政经费不当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将租摆的绿植花卉全部撤除,立即解除相关工作合同。在全局范围内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要规定,强化制度约束,规范经费使用,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细化固定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标准。对新购置资产,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入账,严禁账外管理。组织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使全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二是针对有的随意处置固定资产的问题,相关分局已于2016年9月底,将相关房产从托管经营的公司手中收回,交由分局下属企业管理。针对此类问题,组织局属单位进行专项摸底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面督促整改。强化对局属单位执行制度的监管力度,重申标准规范,完善考核机制,保证账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清理闲置资产。针对2008年奥组委为交管局配发的14辆本田1300型摩托车被长期闲置的问题,由于车型未在北京市环保目录内,无法办理车辆牌照等原因,已将14辆摩托车协调市财政局调拨划转北京警察学院,作为特驾教学用车。

  3.关于“社团组织管理失控”的问题

  (1)内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重申市局《社会团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局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社团的指导监督,督促自查自纠、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二是针对相关社团未按要求进行年审和换届改选,或者工作长期停滞,未能充分发挥服务首都公安职能作用的问题,均已责成局内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加强管理,或者配合市民政局,采取相应行政处罚措施。三是针对部分社团监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已建立完善社团监管制度规范。按照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进相关社团脱钩工作。

  (2)个别社团违规收取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两个协会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收取费用,对相关资金的使用及结余进行梳理和专项审计。对两个协会相关领导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

  (3)个别社团违规使用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暂停保安协会所有外出考察交流活动,对协会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并督促协会制定出台《对外考察交流管理规范》。二是针对网络行业协会违规发放现金的问题,督促网安总队对发放现金的真实性进行了核实,未发现虚报冒领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网络行业协会管理办法》,修订了《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针对烟花爆竹协会违规购买礼品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修订完善了《北京烟花爆竹协会财务审批制度》,并积极协调市民政局做好协会注销工作。

  4.着力解决“重大项目管理失范”的问题

  (1)有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政府采购培训教材,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党委审议、立项审批、专项评审、招标采购等程序环节,从源头上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二是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对各类项目建设和专项经费执行中重点阶段、环节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和经费执行依法合规、高效规范、厉行节约、廉洁运行。

  (2)有的项目采购程序倒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相关总队向市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民警批评教育。严格按照程序与六家公司补签工作合同,支付了项目款项。二是对重大项目执行,严格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确保过程留痕、责任可查。

  (3)有的项目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被装项目预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被装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确保被装项目执行严格规范、符合要求。二是督促局属单位严格落实《预算法》,把重大项目预算审议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全面掌握资金流向、大项开支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确保经费使用每个环节都在党委的有效监督之下,坚决杜绝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

  三、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为推动首都公安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保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完善制度规范,提高队伍执行力,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更加积极地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地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后续整改,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健全、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铸牢忠诚警魂贯穿队伍建设始终,持续深化理想信念和忠诚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原则问题上心明眼亮,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首都公安过硬队伍。始终坚持首善标准,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始终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首都公安过硬队伍。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把履行“一岗双责”、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作为从严监督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制度的“篱笆”扎牢,让每一名领导干部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惩治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严明各项财经纪律,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三)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始终保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进一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复。局属单位党委在前一阶段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认领责任,围绕查摆剖析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列出清单,细化整改措施,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强化制度执行,对违反制度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真正使制度成为党员民警的行为准则。

  (四)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凝聚起推动首都公安事业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推进“四项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坚持“四个第一”理念、推动首都公安事业创新发展的有利契机,强化党建引领,动员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民警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开创首都公安工作新局面。要突出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全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要聚焦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战略,全力做好人口规模调控和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要围绕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进一步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动真碰硬、精准发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切实做到以改革破难题、补短板、促发展,努力以党和人民满意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85222394;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9号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邮编:100740;电子邮箱:bjgaxszg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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